2026医保目录调整落地 三类药品可新增申报
2026-05-18 14:09:44 点击:
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事关亿万参保群众用药保障,同时深刻影响医药产业创新转型与高质量发展,历来备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。5 月 17 日,国家医保局正式对外解读 2026 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最新调整方案,清晰划定药品申报准入范围与调出退出标准,明确全年目录调整工作核心方向。
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2026 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将继续坚守基本医保保基本核心定位,全程紧扣临床实际需求,优先考量药品临床价值与患者实际获益,同步建立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药品目录高效衔接机制,持续健全多层次、多元化医疗保障体系,兼顾民生用药兜底与高端创新用药保障。
本次目录调整最大亮点,是全新增设三条目录外药品申报准入条件,进一步放宽优质药品入市申报门槛,打通各类合规优质药品进入医保的渠道。
其一,纳入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的药品可直接参与申报。
以往多款早已在 2021 年及更早时间获批上市、临床价值突出的高价值创新药,受限于上市未满五年的医保申报硬性门槛,长期无法参与医保目录评审。此次新规打通两大目录互通衔接渠道,明确已纳入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药品具备医保申报资格。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举将引导创新药企在新药上市初期优先布局商保创新药目录,提前铺路布局,为后续正式纳入医保目录预留充足申报空间,实现创新药分层落地保障。
其二,附条件批准上市药品转常规获批后,最长可享有三年申报窗口期。
方案明确,2020 年 1 月 1 日后经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,且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方案发布期间转为常规正式批准的全新通用名药品,均可申报 2026 年医保目录。
附条件审批模式虽加快临床急需新药上市速度,但部分药品因临床试验周期不足,长期安全性、完整疗效数据尚未充分完善,过往评审中频频落选。本次新政优化申报时限,在原有获批五年申报期基础上,新增转常规批准后三年内均可申报的宽松政策,给予充足时间完成全周期临床验证,便于评审专家全面研判药品真实临床价值,让优质新药平稳迈入医保体系。
其三,已调出医保的谈判药品,其同通用名新药获批后可正常申报。
按照新规,2020 年之后通过谈判纳入医保、后期因企业经营决策调整、未落实药品保供责任等原因未能完成续约而调出目录的品种,若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方案印发期间,有同通用名全新药品获批上市,即可参与本年度医保目录申报。
此类调出药品早已经过医保评审认可,临床疗效与实用价值得到验证,且市场上已有合规仿制药陆续上市。放开同通用名药品申报权限,既能够充分满足基层临床常态化用药需求,也贴合国内医药行业仿创结合协同发展的整体格局,保障市场公平竞争。
除此之外,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、仿制药相关目录、鼓励研发儿童药品清单的品种,以及各类罕见病专用治疗药物等民生刚需药品,依旧保留常规医保申报资格,持续倾斜保障特殊群体用药需求。
在药品调出清理层面,本次目录调整划定明确清理重点,将说明书内禁忌、不良反应、注意事项标注尚不明确,且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完善修订的中成药,列为优先调出审核对象,持续净化医保用药目录,严控用药安全风险。
同步推进的 2026 年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调整工作,定位清晰差异化发展,重点收录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、暂不适合纳入普惠医保,但科技含量高、临床疗效突出、受众适配性强的前沿创新药物,整体申报流程与医保药品目录保持统一规范,实现流程简化、高效统筹。
与此同时,本次调整方案还进一步优化完善药品续约评审规则、集中竞价准入规则,不断优化评审流程、细化评判标准,全面提升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的科学性、严谨性与规范性,在严控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的前提下,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,既稳住群众基础用药保障底线,又全力助推医药产业创新升级。
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2026 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将继续坚守基本医保保基本核心定位,全程紧扣临床实际需求,优先考量药品临床价值与患者实际获益,同步建立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药品目录高效衔接机制,持续健全多层次、多元化医疗保障体系,兼顾民生用药兜底与高端创新用药保障。
本次目录调整最大亮点,是全新增设三条目录外药品申报准入条件,进一步放宽优质药品入市申报门槛,打通各类合规优质药品进入医保的渠道。
其一,纳入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的药品可直接参与申报。
以往多款早已在 2021 年及更早时间获批上市、临床价值突出的高价值创新药,受限于上市未满五年的医保申报硬性门槛,长期无法参与医保目录评审。此次新规打通两大目录互通衔接渠道,明确已纳入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药品具备医保申报资格。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举将引导创新药企在新药上市初期优先布局商保创新药目录,提前铺路布局,为后续正式纳入医保目录预留充足申报空间,实现创新药分层落地保障。
其二,附条件批准上市药品转常规获批后,最长可享有三年申报窗口期。
方案明确,2020 年 1 月 1 日后经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,且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方案发布期间转为常规正式批准的全新通用名药品,均可申报 2026 年医保目录。
附条件审批模式虽加快临床急需新药上市速度,但部分药品因临床试验周期不足,长期安全性、完整疗效数据尚未充分完善,过往评审中频频落选。本次新政优化申报时限,在原有获批五年申报期基础上,新增转常规批准后三年内均可申报的宽松政策,给予充足时间完成全周期临床验证,便于评审专家全面研判药品真实临床价值,让优质新药平稳迈入医保体系。
其三,已调出医保的谈判药品,其同通用名新药获批后可正常申报。
按照新规,2020 年之后通过谈判纳入医保、后期因企业经营决策调整、未落实药品保供责任等原因未能完成续约而调出目录的品种,若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方案印发期间,有同通用名全新药品获批上市,即可参与本年度医保目录申报。
此类调出药品早已经过医保评审认可,临床疗效与实用价值得到验证,且市场上已有合规仿制药陆续上市。放开同通用名药品申报权限,既能够充分满足基层临床常态化用药需求,也贴合国内医药行业仿创结合协同发展的整体格局,保障市场公平竞争。
除此之外,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、仿制药相关目录、鼓励研发儿童药品清单的品种,以及各类罕见病专用治疗药物等民生刚需药品,依旧保留常规医保申报资格,持续倾斜保障特殊群体用药需求。
在药品调出清理层面,本次目录调整划定明确清理重点,将说明书内禁忌、不良反应、注意事项标注尚不明确,且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完善修订的中成药,列为优先调出审核对象,持续净化医保用药目录,严控用药安全风险。
同步推进的 2026 年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调整工作,定位清晰差异化发展,重点收录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、暂不适合纳入普惠医保,但科技含量高、临床疗效突出、受众适配性强的前沿创新药物,整体申报流程与医保药品目录保持统一规范,实现流程简化、高效统筹。
与此同时,本次调整方案还进一步优化完善药品续约评审规则、集中竞价准入规则,不断优化评审流程、细化评判标准,全面提升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的科学性、严谨性与规范性,在严控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的前提下,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,既稳住群众基础用药保障底线,又全力助推医药产业创新升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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